近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火灾事端查询处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
《规则》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出产安全事端陈述和查询处理法令》(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法令变革的定见》(厅字〔2019〕34号)《山东省消防法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法令变革的施行主张》(鲁政办字〔2020〕84号)《山东省火灾事端查询处理规则(试行)》(鲁政办字〔2023〕39号)等法令、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拟定出台。
《规则》由总则、查询安排、事端查询、事端处理、整改评价、附则组成,共分六章三十条。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较大火灾事端、形成人员逝世或许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端的查询处理。呈现严重以上火灾事端,由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含代管镇、大街的功用区管理组织)合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查询组做好查询处理作业。法令、法规、规章或上级对安全出产、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森林草原等火灾事端的查询处理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查询安排方面,《规则》清晰,产生火灾事端后,火灾产生地消防救援组织依照事端查询权限,在3个作业日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建立火灾事端查询组开展查询。查询组有权向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了解与火灾事端有关的状况,并要求其供给相关文件、材料,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回绝。
此外,《规则》还清晰了火灾事端产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理应当在事端处理作业结束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将执行人民政府批复的状况陈述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组织和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事端产生单位及同类单位、事端产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吸取火灾事端经验,及时全面执行防备和整改措施,谨防火灾事端再次产生。
《规则》的出台,强化了全市火灾查询作业顶层规划,填补了全市火灾事端查询处理的准则空白,进一步标准了全市火灾事端查询处理程序,有利于继续提高防备化解严重消防安全危险的归纳才能,推进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形式向事前防备转型,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调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