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晋江市下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各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的告诉》,清晰将消防范畴部分行政处罚权赋予镇(大街)施行。
《告诉》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议》(闽政文〔2022〕3号)和《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城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行政法令事项辅导目录的告诉》(闽委编办〔2022]5号)精力,和相关法令、法规,清晰赋予青阳大街、梅岭大街、西园大街、罗山大街、灵源大街、新塘大街、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永和镇行政处罚事项260 项,赋予陈埭镇、池店镇、安海镇、东石镇、英林镇、金井镇、龙湖镇、深沪镇行政处罚事项282项,赋予西滨镇行政处罚事项262项。其间,清晰将未及时消防处火灾危险、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规运用明火、“三合一”场所、违背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车消防安全办理规则等16项消防行政处罚权限赋予全市19个镇(大街)。
此次赋权,将消防监督法令权限下派到镇(大街),是法令形式上的一次全新探究,为进一步、完善底层消防安全作业、执行职责整治危险夯实了根底,实在处理了底层监管中有责无权的问题,底层结尾无力、结尾乏力的“缺位”困局得到很好的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在“最终一米”得到有力延伸。
依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求,下阶段,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强化问题导向,做好镇(大街)赋权法令“后半篇”文章,安排监督干部、事务主干加强赋权法令事项特别是行政处罚的事务训练,经过会集训练、跟班见学、实地帮扶、沟通座谈等方法,加强对各镇(大街)归纳行政法令的作业辅导和事务训练,及时处理赋权后接受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保证赋权事项平稳有序、无缝交代,继续提高底层消防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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